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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建立多元化选拔机制,遵循“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突出专业技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提高学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超

副组长:邓兴国、吴明军

组  员:叶云华、杨军、傅梦生、欧健、李时菊、万能、蒋冬贵、刘喜红、黄美娥、熊佳辉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杨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一、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二、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组考、录取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系部 单招专业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招生科类
中药系 中药学 13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药学系

药学

6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药学系

药品生物技术

6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经管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营销方向)

5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经管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

5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经管系

药品服务与管理

5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食品系

食品营养与检测

5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食品系

食品质量与安全

50 4200

文、理、对口兼招

备注:1、2016年单独招生总计划500名;

          2、以上收费为2015年标准,最终收费以2016年省物价局核准文件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1.报名方式:考生须使用本人2016年高考报名时的流水号和密码,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选择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填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3.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6日(周六)。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食、宿、交通费自理。

4.考试时间:4月17日(周日)

5.考试费:80元/人(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应届普高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和文化课程考试。

        综合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应、往届普高生综合测试主要考查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及职业发展潜能等;中职生综合测试主要考查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心理素质等。

        文化课程考试:总分200分,考语文+数学,每科100分。   

        2、考试时间:4月17日(周日)

        综合测试: 9:00——12:30;文化课程考试:14:30——16:30

        3、考试地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含浦校区。

        4、评卷: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程考试由我院组织老师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八、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按考生填报志愿,应届普高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5(满分两百分)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往届普高生、中职生按文化课程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录取比例均为单招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录取率相同。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

2.录取流程:预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1日至4月5日

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处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

4月5日23点

4月15日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4月16日

考生现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4月16日

考生到学院招生处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条件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4月17日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4月下旬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上旬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5月上旬

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被录取考生到学院招生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十、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外专业;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相关组考工作要严格、周密,确保考试不出差错,不发生事故。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学士路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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