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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6〕6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最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2.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伏先
副组长:唐海波 李啸川 康东波 刘颂书
组 员:张波 刘云霞 聂桂华 苏光明 蔡获云 李云辉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单独招生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六个专门工作组。
1.考务组
负责人:刘云霞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于考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2)负责与省考试院考试联系命题、保密和巡考等相关事宜;
(3)负责考场的编排、准考证的印制及发放;
(4)负责组织文化考试、面试评分、统分;
(5)负责各考场的巡查,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6)负责安排监考、面试及统分人员并进行培训。
2.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张波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负责与省考试院核对考生资格;
(3)负责在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宣传组
负责人:蔡获云
(1)负责安排报名、考试期间院内外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横幅、标语;
(3)负责接待相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事宜。
4.服务保障组
负责人:苏光明
(1)负责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医疗、饮食、供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学生处,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5.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聂桂华
(1)负责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
(3)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6.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刘颂书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有关考生举报情况;
(3)负责查处所有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纪事件。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收科类 层次 学费标准 计划数 学制
1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3500元/年 60人 三年
2 财务管理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3500元/年 60人 三年
3 导游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3500元/年 100人 三年
4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4600元/年 50人 三年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4600元/年 40人 三年
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4600元/年 50人 三年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专科 4600元/年 40人 三年
计划数合计 400人
注:各专业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且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二)报名办法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1.网上报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参照“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2.报名确认:所有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考生号、一寸近期彩照2张和报名考试费, 4月16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以准考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来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须携带由毕业中学提供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六、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限单招专业)。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
2.职高对口毕业生及往届生实行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1)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4月17日
文化考试:4月17日:09:00——11:00, 面试下午进行
(3)考试地点:原则上以院本部为考点,并邀请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巡查指导。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八、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7日前来我院招生办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参照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专业外专业;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工作要求
1.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
2.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招考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相关组考工作要严格、周密,确保考试不出差错,不发生事故。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ING: normal;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B.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4月17日
文化考试:4月17日:09:00——11:00, 面试下午进行
(3)考试地点:原则上以院本部为考点,并邀请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巡查指导。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八、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7日前来我院招生办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参照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专业外专业;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工作要求
1.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
2.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招考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相关组考工作要严格、周密,确保考试不出差错,不发生事故。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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