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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一、招生院校

1.学校全称: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3.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4.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5.颁发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学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院2016年面向湖南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450名,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学制

计划类型

药学

文、理、职高对口

90

三年

非定向

中药学

文、理、职高对口

50

非定向

眼视光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40

非定向

口腔医学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40

非定向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职高对口

60

非定向

护理(日语方向)

文、理、职高对口

30

非定向

护理(德语方向)

文、理、职高对口

40

非定向

临床医学(定向班)

文、理、职高对口

100

地方农村

专项计划

合计

450

注:1.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籍学生,每县各招50名,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定向就业,由所在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2.学费标准为4200/年,以上各专业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3.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参加了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单招报名。

(二)考生类别

A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

B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职高对口类考生。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321日至45

2湖南省2016年单招网上报名

3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655号”文件规定,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单招网上报名,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四)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64168:00-17:00,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

四、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67%,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一)笔试安排

A类考生:依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卷面总分2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文理综合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

B类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依据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潜能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依据《2016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潜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含文明礼仪、生活常识等)、特长或技能展示三个部分。

2面试流程

1)考生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面试。

2)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同时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3)考官提问与考生交流。

3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姓名、户籍、学校等),自我介绍时可以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科目

时间

地点

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

417日上午 8:30-10:30

教学楼

文理综合、职业潜能

417日上午11:00-12:30

面试

417日下午14:00-17:00

(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六、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对A类考生、B类考生按照参考人数以相同比例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护理专业(日语、德语方向)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英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3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委培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籍学生,招生对象以外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6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8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和转换专业。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各专业新生收费按2016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详情将在学院招生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至终点或市内乘501路。

九、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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