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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方案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专任教师393人,其中双师型教师305人,正副教授25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0人。开设了涵盖制造、资源、农林牧渔、土建、电子信息、财经等大类的38个专业,专业紧贴市场需要,突出职业特色。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畜牧兽医3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3个专业为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煤矿开采技术3个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6个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会计、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4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软件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2个专业为省级IT改革试点专业。

学院致力于打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坚持“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促进了学生技能水平的稳步提高。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多证制,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广州、深圳、上海、江苏、浙江、长沙等地设立了就业联系点,并与4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和用工联系,每年邀请用人单位在学校举行大规模的供需见面会。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入学即意味着就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 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09年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5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48)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发挥国家骨干院校的办学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中职毕业生。
2、基本原则:
(1)坚持在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坚持在湖南省高招办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实施“招考分离”。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陈立楚任顾问,院长杜祥培任组长,主管副院长袁其谦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教务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等相关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监察、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对招生过程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及社会的多重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收费标准
(元/年)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460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4200
3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20
3500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20
4600
5
模具设计与制造(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6100
6
数控技术
10
4200
7
动漫设计与制作
20
4800
8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20
4800
9
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技术方向)
20
4800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制作方向)
20
4200
11
软件技术(嵌入式技术及应用方向)
20
4800
12
软件技术(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方向)
20
4800
13
通信技术
20
4600
14
应用电子技术
20
4600
15
应用电子技术(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5800
16
工程造价
20
4200
17
环境艺术设计
20
4800
18
建筑工程技术
20
4600
19
艺术设计
20
4800
20
艺术设计(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7600
21
安全技术管理
30
4200
22
矿山机电
30
4200
23
煤矿开采技术
40
4600
24
畜牧兽医
40
3000
25
园林技术
30
3000
26
会计
20
4000
27
财务管理
20
3500
28
电子商务
20
3500
29
金融管理与实务
10
3500
30
市场营销
10
3500
31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4700
32
酒店管理
10
4200
33
旅游管理
20
4200
34
文秘
20
3200
35
文秘(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4400
36
新闻采编与制作
10
4800
37
商务英语
20
3500
38
应用英语(校企合作订单班)
20
3700
39
应用英语(英语教育方向)
20
3200
合计
 
800
 

备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审批标准为准。
 
第五条 报考条件
1、取得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了湖南省2011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可于2011年4月5日前直接来我院补报名。
 
第六条 报名、资格确认、缴费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应于2011年4月1日―10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网址:www.ldzy.com
2、缴费和资格确认
缴费:考生每人须交纳60元综合素质测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现场资格确认和缴费。考生应于2011年4月11日携带《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考生身份证原件(为满足信息、照片采集需要)、复印件、体检信息表及2011年高考报名流水号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确认,并缴纳报名费。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
现场确认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二楼)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38―8360973 8360978
3、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4、网上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10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后,学生将不能报名。
 
第七条 外语语种及专业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
 
第八条  考试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对单独招生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数学(35分)、语文(35分)、英语(35分)、时事政治(15分)、心理测试(60分)、职业取向(70分)、人际关系(50分)等,满分300分,考试时量3小时。由学院统一命题,所有报名学生及全部专业均为同一套试卷。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测试时间:4月16日(星期六)。
4、测试地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
5、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6、考试组织: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7、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8、准考证发放:4月13日,我院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4月14日-4月1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公室(综合楼二楼)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第九条 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文化考核成绩,按照“志愿清”原则,即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才从第二志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
2、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招生就业处于4月20日至23日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条 加分政策
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者,应于4月12日-13日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第十一条 体检
须参加湖南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于2011年5月4日至5日两天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预交学费,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
 
第十三条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各项待遇和学校的奖、助学金待遇等。
 
第十四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或登陆我院网站www.ldzy.com查看。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高招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邮政编码:417000
联系老师:蒋老师    郭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738-8360978(兼传真) 8360973     8361671
学院网址:www.ld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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